微電影,是噱頭還是真有看頭?

ETtodayETtoday – 2012年11月12日 上午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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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亘松,字C.K.,號上吐下瀉法師(取滿肚子怪東西又喜 …

江亘松

最近課堂上常有人問到如何利用「微電影」來做產品行銷與宣傳?在此我想先這麼提醒各位,微電影只是某個有智慧的人喊出來重新包裝「短片」的新名詞,但是並沒有創造出什麼新產品,一般人並不用隨波逐流投入太多,但是必須隨時關心這個新名詞的發展,因為有時候「流行」久了會變成「主流」,主流久了可能變成「經典」,所以你雖然可以不趕流行,但是當流行開始變成主流之後,建議您還是要多了解一些才不會顯得太無知。

所謂「微電影」的「微」當然不是指「畫面」很「小」,而是指這部影片的「時間」很「短」。「微電影」這個名詞不知道是拜哪位國文比我還差的傢伙所賜,誤用(或刻意使用)「微」這個字來替代「短」當做電影時間的形容詞。但是一部電影如果被稱「短」好像不會太賣座,氣勢上就比人矮一截,加上中國

大陸這幾年推出的「微博」、「微信」這麼熱門,既然「博」也微了、「信」也微了,短時間的電影跟著潮流來「微」一下稱為「微電影」,搞不好真的會微出一番新天地。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國際上目前只有「國際非常短片節」(Very Short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但是市場趨勢原本就來自於一窩蜂炒作的結果,所以今年不僅台灣舉辦了「西門微電影展」,YouTube也開始成立「微電影頻道」,搞不好過一陣子會有個新網站取名「微電影」,甚至把名字弄的更「微」一點叫做「微影」。但是不管名詞怎麼變,產品本質其實沒變,影片就是影片,最多只是區隔專業人士拍的短片跟一般民眾拍的家庭影片。但是微電影這個名詞哪天如果遇到衛道派的國文老師開罵,加上教育部跳出來要大家改用正確的形容詞,那麼「微電影」搞不好會被通通要求改名為「短電影」或「短片」。

所以「微電影」在名詞上是個「噱頭」,因為它不代表什麼新發明,連定義上也講不出什麼新的詮釋,所以微電影幾乎可以確定是某個行銷人喊出來的新名詞(但是喊的很成功)。這種事情不是沒發生過,例如把很多種行銷手法整合在一起稱為「整合式行銷」也讓許多業者靠著這個概念賺錢,或者把「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這句成語簡化為「淡定」也讓很多文案引用來表示自己的用詞很潮。講到這邊大家不得不佩服做行銷的人,幫產品改個名詞就可以創造一個新市場,跟空手套白狼一樣憑空創造出利益。

講到這邊各位應該總算搞清楚原來微電影就是「幾分鐘之內可以看完的電影」,由「短片」這件事情的本質上來看微電影這個名詞只是個噱頭,為什麼說是噱頭?不信者的話,請你試著把原本拍好的「廣告短片」改名叫做「廣告微電影」,看看會不會因為這樣就吸引很多人的目光而增加宣傳效果?如果影片受不受歡迎跟影片叫做短片還是短電影沒關係,那麼問「如何利用微電影來做產品行銷」,不如問「如何把短片內容拍好一點」比較實在一點,因為微電影是假議題,影片拍好才是重點。

能用名詞的改變重新包裝舊產品,很有可能是因為這個產品的時間對了,而且這個新名詞的詮釋方式能吸引市場的注意。就像十年前也有人在手機上面的開發應用程式,只是那時候叫做「手機上面的軟體」現在叫做「手機App」,但並不因為改個洋名叫「App」就突然很有fu,而是現在手機速度變快、螢幕變大讓大家願意在上面執行程式,而上3G頻寬變大也讓程式與資料的傳遞不再是瓶頸,換句話說,十年前那些開發手機軟體的前輩們,不是他們努力不夠,而是時間點不對,現在進入市場的晚輩們剛好碰上正確的時機,所以進入市場「早不如巧」是有很多案例可以參考的。

以「手機App相對於手機軟體」相同的邏輯來思考「微電影相對於短片」,微電影雖然在名詞上是個噱頭,但是在「時間點」上應該是有看頭的,因為微電影讓許多人重新思考兩件事情。

一、資訊提供者必須學習「精簡」的表達能力:就像網站經營者必須在6秒內讓網友產生繼續瀏覽的意願,網拍經營者必須利用不超過20字的產品標題讓網友「找到」並「願意」點進去瀏覽產品說明一樣。如果1分鐘可以講完1小時的事情,我們幹嘛浪費剩下的59分鐘?如果您有讀書之後寫心得的經驗就知道,用20個字表達一本書是比較傷腦筋的,但是寫800個字相對簡單多了,網路時代,世人要閱讀的資訊暴增,也許微電影精簡銳練的表達能力正符合時代的需求才會突然變成顯學。

二、資訊提供者可以用小蝦米打敗大鯨魚:如果2分鐘的短片跟2小時的長片都是電影,如果兩分鐘的可以吸引一百萬人看過,兩小時的只有一萬人看過,就行銷宣傳的角度而言,您認為哪個是較成功的作品?而短片的製作成本與時間自然比長片的低很多,讓許多「有才無財」的製作人更敢付諸行動。微電影的概念不僅是讓一些較窮苦的製片與導演可以

當部落格、微博、臉書一出現的時候,有些人會說那不就是一種版型不一樣的網站嗎?結果搭配了Web2.0或社群網站等新名詞之後,這些網站都創造了新市場與新潮流,而且都由一時流行躍升為主流。微電影現在只是一個流行,但是看起來應該會變成主流,當連續劇開始變成微電影、院線片也開始變成微電影、廣告也都自稱為電影,網友都開始搜尋微電影的時候,微小的電影應該不會只是噱頭,而會很有看頭。

●行銷智慧:如果幫產品換個新名詞就可以創造新市場或新趨勢,那就代表這個產品正強勢。

●作者江亘松,字C.K.,號上吐下瀉法師(取滿肚子怪東西又喜歡到處散播之意),對於創業、行銷、感情、親子教育等與職場、情場有關係的議題都有興趣。主要工作是一個老婆的先生與四個女兒的父親,副業是在海峽兩岸擔任多家上市公司與中小企業的行銷管理顧問,專門為企業解決產品賣不好與缺乏行銷創意的問題。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微電影-是噱頭還是真有看頭-16230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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